报考条件:
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,达到部属师大在本地区的录取分数线。 符合《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》,热爱教育事业,毕业后愿意长期从教。 身体健康,符合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有关规定。
优惠政策:
1、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,免缴住宿费,并补助生活费。
2、在相关省级政府统筹下,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免费师范毕业生的教师岗位,确保每一个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在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。
3、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,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。
4、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后,可申请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。